李新:《中华民国史》总主编。当代著名史学家、原中国史学会会长。以研究中华民国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著称。
汪朝光: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副所长、研究员,国内民国史研究的知名专家。
杨天石: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研究员、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国内中华民国史研究,尤其是蒋介石研究的知名专家。
罗志田,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内知名学者。
吴景平: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宗一:原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副所长、研究员。
韩信夫:中国社科院近..第七卷第三章
二 中苏交涉的破裂与中断
对东北地方当局7月10日强行夺取中东路之举,苏联政府在此后近三个月的时间里,基本采取两手策略,一面争取通过和平协商解决争端;一面积极备战,向中方施加军事压力,以恢复中东路事发前的原状。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手的重点有所不同而已,断交前以“和”为主,断交后便转向以“战”促“和”了。
至于中方,由于苏联宣布对华断交后,即在中苏边境制造紧张空气,张学良首当其冲,感到压力不小。他致电蒋介石、王正廷说:苏方现调动军队,积极筹备,迫近满洲里、绥芬河等处,确有以武力压迫情势,决非局部之事故,非东省独立所能应付,应请中央预定方策,详为指示。事机危迫,不容再迟,否则牵动大局,关系重大。 而蒋介石则继续坚信苏联决不敢对中国开战。7月19日早8时,苏军开始在绥芬河一带向中国守军开枪开炮,并扣留行进在黑龙江上的中国船只。他仍断言:“详察国际刑势,俄无开战可能,咋日绥芬飞机与炮声是其仍以恫吓性质,我军前方部队须以极镇静态度处之。”
蒋介石这时的态度很明显,就是绝不向苏方示弱,坚决不与苏联直接交涉。他注意到《非战公约》7月24日将正式生效,其主倡者美国政府又对中苏冲突格外“关切”,认为可以以此为契机,借助国际的力量,迫使苏方承诺不诉诸武力,承认中方所造成的既成事实。对于蒋的这一主张,20日夜从青岛赶回南京的王正廷不大赞同。他在次日凌晨见蒋时表示:俄国未加入国际联盟,故无要求联盟调停必要。对非战公约组织,也只能限于将中国政府的态度通知签约各国而已。毕竟外交全靠自己,不能依赖他人。 因此,他主张应当对苏联政府的绝交照会做出正式答复,以寻求直接交涉。对此,蒋介石断然反对,严词道:“彼已决绝如此,余决不复,兄必欲复,请以兄私人名义复之可耳。”
这时,正是南京国民政府大力推行所谓“革命外交”,与列强各国紧张谈判改订新约的关键时期,东北地方当局武力夺回中东路的举动,在全国范围内引起热烈反响。蒋介石以为苏联宣布断交并在边境实施武力威胁,必将激起社会舆论和民众的强烈不满,正可利用这一民气,提升南京中央政府的声望,并彻底抑制国民党内各派反蒋势力的权力挑战。7月20日,蒋发表致全国将士电,声称:“今日舍努力拒俄以外无忿嚏,舍一致对俄以外无出路。诸将士其同心一德,共同努力,誓贯彻废除不平等条约之目的,以完成我国民革命最后之职责。” 他一面坚持对苏采取强硬态度,一面要求东北地方当局对苏方的军事挑衅力避冲突,其基本策略是希望通过外交途径,推动英美等国主导下的非战公约组织和国际联盟出面调停,以达到不战而胜的目的。
但是,列强各国并不是可由蒋介石任意摆布的棋子,他们的算盘比蒋介石打得更精。这时,除了德国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败签署《中德条约》已取消在华特权外,其他大国在中国均享有条约特权。南京国民政府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宣示和东北地方当局武力夺取中东路的实际行动,深深触动了他们的敏感神经,他们乐见苏联利益受损,却不能不顾及自己的既得利益。他们对中方急欲以强制手段废除不平等条约极为反感,唯恐在他们之间出现中东路事件的重演。在此共同立场的支配下,加上苏方坚决反对第三国介入其事,美英等国竟作出了令南京国民政府大失所望的反应。中国驻华盛顿公使伍朝枢明白电告外交部:此次中国攫夺中东路,美英等均印象不佳,法国亦然。美国国务卿明确表示,正因为世界舆论不赞成中国的作法,故苏联的态度已转强硬。中国此举不能不令人怀疑是借口防止俄人宣传共产,目的是要占领中东路。由于顾虑到美英等国的态度,南京政府外交部自21日起不得不改变策略,开始突出宣传:此次夺取中东铁路,纯“因哈埠事件发觉东路重要职员及其他机关经理委员均经参加”,出于取缔宣传共产的目的而不得已而出此,“此后该路问题及关系各事件均先由中俄商洽解决。” 王正廷更强调“今日之驱逐俄员,不是要抢夺铁路,是自卫国家。” 这些言论,不但暗示南京政府此后将寻求中俄直接交涉,且无异于公开承认此前的夺路行动的错误。
是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兴亡的历史长卷。作者除了全面搜集和利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藏民国档案、有关地方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国政协和各地政协有关历史资料,以及国内收藏的大量民国书籍报刊,还广泛参考了台湾地区和国外出版的相关资料、著作、文章,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还原民国历史的本来面目。该部分以重大历史事件为核心,按“中华民国的创立和南京临时政府统治时期”、“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历史时段,分为十二卷,约760万字。每卷后附本卷人名索引、征引文献。
是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兴亡的历史长卷。分为十二卷,约760万字。每卷后附本卷人名索引、征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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