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专用辅导教材・教育入学考试:民法学(本、硕通用)(2011)》内容包括: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我国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民法的解释方法、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概述、民事权利的概念与分类、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民事义务的概念与分类、民事法律事实……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专用辅导教材・教育入学考试:民法学(本、硕通用)(2011)》:
公务员公共科目教材一本通
教育入学考试文化综合
教育入学考试民法学
招录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各地应拿出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专门用于招录“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报名条件
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政法干警考试三大竞争力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区、市)的省锻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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