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生存发展靠什么?是业务知识技能。律师办事社会靠什么?仍是知识技能。律师是专业人士,不是只追求利益的商人。姑且对王国维先生的治学三境界作个新解,掌握好业务知识技能,成为一个成功的律师也要经过三个步调:第一,“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就是先周全了解律师业务,站得高一些,看得广一些、远一些;第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一旦肯定了主攻目标,就要尽心尽力,竭尽全力,像追求爱人一样钟情自己选定的业务范畴;第三,“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衰退处”,走过了前两个境界,成功就在蓦然回首之间。
对于刚入行的律师同仁,我们提倡循序渐进,不提倡急于求成。既然是专业人士,那业务知识技能就是律师的看家之必需,立足之根本。pdf电子书免费下载《视野: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论文集(上下)》的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和法律出书社为本书的写作出书都付出了很多汗水。这本图书于2009年3月由法律出书社刊行,《视野: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论文集(上下)》在线免费阅读。你会发现,你在茫茫年夜干世界苦苦寻求的成功,就在光明将尽的地方。这套论文集,希望能成为人行律师走过三境界的辅助工具。
一、合同法
论扶植工程施工中的“黑白合同”问题
一、“黑白合同”概述
从一则案例说起
1998年12月,咸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通过工程招投标,与枣阳市北城信用社签订综合楼工程承建合同,合同造价为95.2万元,并经枣阳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审查存案。半个月后,咸宁公司枣阳司理部又与北城信用社签订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工程价款由招标中标的定价下浮16%,以补充协议价格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咸宁公司获知后,立即向北城信用社、枣阳市华罡监理公司和枣阳市造价办理站提出异议,要求终止履行补充协议,按中标存案合同履行,北城信用社未予答复。
1999年1月,北城信用社综合楼开工扶植,北城信用社支付工程款71万元,年末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2000年7月,双方在工程最后决算时,对依据存案合同肯定的工程价款进行决算,仍是依签订的补充协议肯定的价款进行结算发生争议,最后咸宁公司将北城信用社告上了法庭。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咸宁公司对峙以第一份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而北城信用社则坚称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对第一份合同的变更,应为有效。2005年l2月27日,枣阳法院依据《招标投标法》一审判决该补充协议无效,判决北城信用社支付咸宁公司各项费用22万余元。此后北城信用社不服该判决,向襄樊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襄樊中院依法判决维持一审由北城信用社偿付咸宁公司剩余工程款、劳动保险费、优良工程奖的判决;改判北城信用社支付咸宁公司前期投入费用、逾期付款利息,总计赔付咸宁公司19.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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